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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推动车险理赔“快处易赔”

2024-3-14 09:06:02 [显示全部楼层]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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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■本报记者 徐晶卉

  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,车险理赔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切身利益。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昨天联合发布《“快处易赔”车险理赔服务指引》,明确了快速处理事故现场、简化理赔手续、提高赔付速度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,实现车险理赔服务的高效化、便捷化和透明化,从而达到快速处理、易于赔偿的目标,有效提升消费者车险理赔服务获得感。

  车险理赔时效慢是消费者反映较集中的问题。从投诉情况看,不少消费者反映“快处易赔”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反馈速度慢、沟通时间长等情况。

  为此,市消保委和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组织开展“快处易赔”车险理赔服务调研,涉及本市范围内3000余名驾驶员、本市38家车险公司、车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人员等。调研发现,“快处易赔”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车险公司服务标准不统一、个别公司报案响应速度慢,有时使用“快处易赔”发生误操作不能及时解决等问题,影响消费者服务体验。

 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调研显示,有的保险公司报案响应时长超过30分钟。有的车险公司未明确“快处易赔”案件结案时效要求,报案受理后要求与客户联系的时间从10到30分钟不等,差异较大。对于消费者使用“快处易赔”时误将事故责任输错、车牌信息采集错误等情况,缺乏有效的咨询指导和及时规范的服务支持,给消费者处理事故带来不便。

  《指引》指出,在合规前提下,鼓励车险公司对小额理赔案件合并索赔单证、简化证件证明、减免气象证明等,加快定损、理赔速度。如:在定损环节,估损金额在5000元(含)以内,且损失直观、无需拆检的事故车辆,除客户另有要求外,保险公司应在事故查勘的同时核定损失;估损金额5000元至5万元(含)的损失,应在约定日期或报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;估损金额5万元至10万元(含)的损失,应在约定日期或报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定损失。在核赔和支付环节,对索赔资料齐全、无异议的案件,自索赔资料齐全后,赔款金额在5000元(不含)以下的案件,1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;赔款金额在5000元至1万元(含)的案件,2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;赔款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(含)的案件,5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;赔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,10日内完成核赔及发起支付。同时,《指引》明确了车险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标准,明确报案受理、派工接收、联系消费者、事故查勘等环节时效要求,进一步提升理赔服务效率。

  目前,“快处易赔”已入驻随申办App和小程序。

  记者获悉,《指引》得到车险公司积极响应。下一步,在不断完善基础上,或逐步向长三角地区复制推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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